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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小说 > 国舅心头朱砂痣 > 第92章 他是她想要沾染的存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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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宋思弦走回府的时候,鞋子都被血染红了。

    人倒霉,真是放屁都砸脚后跟。

    前阵子她大脚指头顶漏的鞋,她让冬虫修补,还被冬虫好顿训,让扔了,已给她做好了新鞋。

    她临出门想到走到凝香家的那条路不好走,有一部分黄泥地,新鞋子刚上脚她又给脱下来了,还是换上破了洞的那双。

    合计就让这双鞋站好最后一班岗吧。

    谁曾想,谁曾想,麻绳专找细处断!

    偏偏石头落下,不偏不倚正是这只脚……

    她本想雇一台马车给送回国舅府,一问价格——

    实在是舍不得,国舅欠她的银子黄摊子了,她手里就这点钱,她这几天想姨娘想得抗不了。

    每次都想偷偷去看她,可手里没钱,见到姨娘底气也是不足。

    早点将银子挣到,早点与姨娘团聚。

    省省吧。

    她咬咬牙,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国舅府。

    刚转身关上门,就见院子里几人神色古怪地看着她……

    院子今日倒是有护卫了,带头之人长得还不错。

    宋思弦看了一眼,本想往自己院子走,就又被胡二来请:“宋姨娘——”

    宋思弦心里叹了口气,“知道,上药!”

    说着,跟在了胡二身后一瘸一拐走到了沈云州的书房。

    向来看奏折的沈云州,今日并没批阅奏折,宋思弦进来时,他端坐在桌案前,静静地看着面前的地府,食指随手在几处圈了圈,似乎在凝思想着什么。

    听到脚步声,他抬起头。

    宋思弦扯了个笑:“大人,要换药?”

    沈云州却并不着急换药,他双眸直视宋思弦的眼睛,脑海里想到那朝奉的话。

    “大人饶命啊……小的问过那小娘子活当还是死党,是她坚持要死党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活当银子少,死当可以当三十两……”

    沈云州面带讥诮,不由得哂笑自己:自己巴巴选了个簪子,到头来居然不到一日,就被人典了出去,还不赎回……

    想他沈云州活了这么多年,还是第一次送出的东西被人如此嫌弃。

    宋思弦,真的是可以!

    将他面皮扯在地上踩!

    胡二眼看着主子脸上带着熟悉的笑。赶忙冲着宋思弦使眼色……

    宋思弦一句话问出口,上方的沈云州一动不动不回答,反倒是一旁的胡二一个劲地跟自己眨眼睛。

    让她一头雾水,一时不知道这俩找他来啥意思。

    叫人来了又晾着不说话……

    她行了一路,脚又疼,脾气也有些上头,忍不住再次开口:“大人找我来不是为了换药?”

    沈云州抬头,脸色沉了下来:“之前送你的簪子,怎不见你带?”

    身后的胡二放松了肩膀,大人还是怜惜宋六,念着她治瘟有功,不想发作她。

    显然,只要宋六胡乱找个藉口,说是放在里屋,或者是忘了带,或者是一时没想起来……

    这大人是主动给了宋六台阶下啊。

    宋思弦皱起眉,心道,有病!

    将自己叫来就是问这事?

    若是以往,她可能还会想着找个藉口,今日却十分直白又无赖:“当了。”

    当了……

    当……

    胡二嘴巴都惊成了圆形。

    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自家大人,却发现他脸色虽仍不好看,眼里的杀气消了。

    胡二后知后觉想通,自家主子看似给台阶,实则未尝不是对宋六的考验。

    主子生平最忌讳的就是被人诓骗。

    当铺的那个朝奉之所以遭了那么大的罪,就是自作聪明,想将大人当傻子糊弄。

    若是实话实说,大人又岂会为难百姓?

    他转头再次瞥了自家大人一眼,就见他忽然摆了摆手。

    胡二本想请宋六小姐出去,突然愣住。

    这摆手,是让自己下去!

    胡二转身恭敬地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胡二走的时候朝着宋思弦挤眉弄眼,只可惜宋思弦并没看懂他的暗示。

    等她再次抬头的时候,却正对上国舅清凌凌的双眸。

    “为何典当?”

    他的语气很平静,似乎问今天吃了吗,天气如何。

    宋思弦却听得有些奇怪:“典当自然是因为手头紧,钱不够用。”

    你欠我的钱不给我,给我的簪子也不让我当吗?

    沈云州从袖子里拿出当票,“你的当票掉了。”

    宋思弦摆摆手:“没什么用,扔了吧。”

    沈云州掏玉簪的手便是一顿。

    他的神色又冷了下来,“出去。”

    宋思弦转身要走,身后一双视线落在她后背上,她刚要迈步。

    那人却再次将她唤住:“等下——”

    宋思弦心里已经十分不耐烦了。

    又怎么……

    没等她转身,就见沈云州匆忙站起,走到了她面前,没等她反应过来,已经被他轻轻一抱,放在了八仙椅上。

    “你的脚受伤了。”

    宋思弦眼眶莫名地红了,她在凝香家给元宝治腿,从受伤到出门,无人发觉。

    行了一路,没有人过问。

    回到了国舅府,胡二也没发现,哪怕是走了一路的血脚印。

    想不到发现她受伤的,偏偏是沈云州。

    她素来不爱哭,可心里却仍是觉得有些难受。

    沈云州半蹲着身子,想将她的鞋脱下来。

    大脚趾头如今已经被砸肿了,跟鞋子分离有些难,他轻手轻脚,慢慢将鞋底掀开——

    宋思弦坐在椅子上,沈云州就半蹲在她面前,她分明离得他那么近。

    又莫名觉得自己离得他,那么远。

    她盯着沈云州鬼斧神工的脸怔愣了一下,又忍不住将视线落在他的头发、耳朵上。

    直到耳朵尖发红。

    “宋思弦——”沈云州忽然抬头,“怕死么?”

    诶?

    宋思弦骤然回神,这才想到面前之人哪里是自己可以想入非非的小鲜肉?

    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大灰狼!

    跺脚朝堂都要抖一抖,权倾朝野的国舅。

    “怕!”她立刻道。

    刚一分神,就听撕地一下,沈云州将被血痂黏在她脚上的鞋给拽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这才站起身,语气平平:“怕死就好好活着。”

    说着,又转身到门边对胡二吩咐:“去,打盆清水,拿伤药来。”

    胡二:“大人,可是受了伤?”

    “不是我。”

    胡二点头,转身去了。

    宋思弦看着门边的沈云州,黑发木簪,紫袍玉颜,静站门边,犹如谪仙。

    分明不好沾染,也不能沾染。

    却让她心底不由自主地产生了欲念。

    若男子绝色如他,便是心狠手辣了些,她也是想要沾染沾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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