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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小说 > 歧世界 > 第一章 梦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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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这一生啊都很快乐,最快乐的是别人做完梦就会忘记,而我不仅不会忘记,天黑了还可以继续。

    小时候,抓鱼摸虾和泥巴的快乐生活就不描述了。最快乐的生活要从十六岁那年说起。

    恋爱了,从没有过的恐惧和忧愁等等各种感觉,出现在针尖那么大一点的心中。心太小了,根本就装不下那么多从天而降的东西。

    单相思,暗恋,对于我准确的来说。

    恐惧和忧愁,是怕对方发现。在远处躲起来找机会偷偷的看一眼,哎呀,那感觉别提多好了。

    说暗恋和单相思也有些不正确,因为我自己也不确定。也许她和一首优美的诗歌或者一处独特的风景,随着岁月流逝成为回忆。

    春天来了,小伙子们在操场上奔跑,尽情挥洒青春的汗水,真是快乐的时光。

    靠,又让高三的人进了一球,老子不服。就凭他们比我们高两个年级?我脱下校服准备让他们见识一下我的威力。

    我穿着破两个洞,下面脱落着边角的衬衣。本来那条脱落的边角绳,是被我塞在裤子里的。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,挂在裤腿上。有什么关系,什么都不能阻挡我证明自己的力量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她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球场边。我带着球跑过她身边时才发现她。

    也许是上天注定,在经过她身边时我摔了一跤。

    “嘿嘿嘿……”捂着嘴笑着,就在我眼前。

    我的快乐生活开始了,她开始每天出现在我的梦里。从牵手到亲嘴……到结婚生子,到孩子成家立业。这个梦,一做就做了三十多年。

    如今五十多岁的我,以公园天桥底为家,这些年要饭的钱还攒着。钱很多,可是用不着。梦里事业有成,儿女争气。

    这世上还是好人多,我每天躺在那里,总是有人给我钱。身上放不下了,就去存银行吃利息。

    本来想在这个城市买个房子,想想还是算了吧。不是钱不够,是我以前租过房子。相比之下,还是大街上舒服。

    这一天和往常一样,我睡在公园的花从里。好心的人给我带来早点,让我去大街上去睡。

    大早上扰人清梦,我出了公园。

    “年轻强。”

    一个女人叫住了我,我很疑惑,认识我的人屈指可数。

    女人的模样很漂亮,看起来也很温柔。

    “小姐你认识我?”

    “哦,是这样的,我所在的组织是专门救助流浪老人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就跟我没关系了,我还年轻。”年轻强就准备去大街上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,我说错了。我的意思是流浪的人。”

    我想了一下,我算是流浪的人,但是我不需要救助所以拒绝道:“我很好,不需要救助。”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我刚做这一行,我没说清楚,不是救助,是关爱。让流浪的人体验一下温暖。家的温暖,亲人的关怀。”女子继续解释道。

    这不是往人伤口上撒盐吗?

    “小姐,我过得很好,我的家庭很温暖,我媳妇和孩子们都对我都很好!”

    “大叔,我们这个组织是专门做好事的,我从加入到现在,一件好事都没做。你就当帮我一个忙,可不可以?看你肯定很久没洗澡了,我带你去洗澡。”

    “小姐这你可说错了,每天我都会趁没人的时候到东湖里洗澡。”

    “大叔,既然这样你让我替你买身衣裳。”她坚持着说到。

    看样子今天不让她在我身上做好事,她是不会罢休了。

    “好吧,你去买一套最大号的衣服,我穿着舒服。”

    “大叔你做我的车去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我就路边睡一会,你买好了送过来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大叔,这样不行,你洗完澡换上新衣服才行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!”我无奈的说到。

    我随着女人来到一辆红色轿车边上,这是一辆前面标识是一匹马的汽车。

    她买好了衣服回到车上,又带我去到她的家里。洗完澡换上衣服,我就让女人送我回去。

    女人趁我洗澡的时候,不知道哪里弄了一桌菜,开了瓶红酒。夸我人精神还帅气。

    她这样做,我有些生气。她让我的生活变得有些不正常了。

    她答应我吃完饭就送我回去。我也只好坐下来吃饭,我说不喝酒,她说少喝点没事。

    也许是我从不喝酒的缘故,或者是酒太好喝了,我晕晕乎乎的就睡着了。

    醒来的时候发现我躺在一张床上,全身光溜溜的。最让我生气的是那个女人也光溜溜的躺在我身边。

    我开始责怪她为什么要这样做,这不是让我出轨吗?她说是我喝醉了对她做出了这种事。我说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
    她拿出一张照片,那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。她讲述了自己的经历。

    她是一个山里出来的女孩,就偷了父母攒了下的几百块钱,买了一张车票。梦想着能在大城市里挣很多钱,回到大山里给山区的孩子们建一所学校。

    刚到大城市和我一样露宿街头。后来遇到一个男人,带她去吃饭,给她找了一个住的地方,还给她说了很多甜言蜜语,也算拯救了迷茫的她。无以为报就以身相许了。

    后来男人给她找了一个工作,去夜总会当服务员。从那以后再也没见过那个男人。干了几个月才知道自己怀孕了。她当时很害怕,老板管的很严,每天派人看着她。好不容易才偷跑回了老家。那是她一生最凄惨的时候,大着肚子放羊割猪草。

    不甘心的她又来到了大城市,如今生活还算过得去。以后的愿望就是帮助更多的人。希望我以后和她一起生活,一起抚养她的女儿。

    我不同意,我有更好的生活。

    我被警官带走了,送上了法院。

    审判我的法官,我一眼就认出来了,她就是我的媳妇,和梦里的一模一样。我要证明我是清白的。

    我大喊她的名字。她明显也认识我。

    “媳妇,我是清白的!”

    她很生气,我从来没见过她生气的样子。我很害怕,不停的解释。

    她亲自宣判了我死刑。陪审团虽然有些诧异,但是还是一致同意。

    我终于清醒了,我很感谢她。

    安乐死。

    可是安乐死的药没有了,没办法只能用电击。

    终于结束了。

    “船把头,抓了一个书生!”一个满嘴黑牙的丑陋男人说到。

    我不是被电死了吗?还可以做梦?摇了摇有些晕的脑袋,一幕幕回忆涌现脑海。

    春天,吴国的早晨,海边的一座渔村,我变成了渔村里的一个独身穷书生,被抓到了一艘船上。

    “嗯,这书生长得相貌堂堂一表人才,不错,不错。”一个女人说到。

    这个女人皮肤有些微黑又透着红亮,五官十分精致,看年纪大约二十左右,美中不足的是额头有一处刀疤。

    “船把头你年纪也不小了,要不这个书生就留给你解闷,我们再去寻一个?”女人身边一个长着山羊胡的老人说到。

    被称为船把头的女人看了看我,犹豫了一下说道:“开船!”

    “起帆,收锚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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